2、高度不小于60m小于100m建筑,其保温材料燃烧性能不应低于B2级。当采取B2级保温材料时,每层应设置水平防火隔离带。
3、高度不小于24m小于60m建筑,其保温材料燃烧性能不应低于B2级。当采取B2级保温材料时,每两层应设置水平防火隔离带。Baidu Nhomakorabea
(二)需要采取防火结构方法外保温材料,其防火隔离带施工应和保温材料施工同时进行。
(三)可燃、难燃保温材料施工应分区段进行,各区段应保持充足防火间距,并宜做到边固定保温材料边涂抹防护层。未涂抹防护层外保温材料高度不应超出3层。
(四)幕墙支撑构件和空调机等设施支撑构件,其电焊等工序应在保温材料铺设前进行。确需在保温材料铺设后进行,应在电焊部位周围及底部铺设防火毯等防火保护方法。
第九条屋顶和外墙交界处、屋顶开口部位四面保温层,应采取宽度大于500mmA级保温材料设置水平防火隔离带。
第十一条用于临时性居住建筑金属夹芯复合板材,其芯材应采取不燃或难燃保温材料。
第六条按本要求需要设置防火隔离带时,应沿楼板位置设置宽度大于300mmA级保温材料。防火隔离带和墙面应进行全方面积粘贴。
第七条建筑外墙装饰层,除采取涂料外,应采取不燃材料。当建筑外墙采取可燃保温材料时,不宜采取着火后易脱落瓷砖等材料。
第八条对于屋顶基层采取能抗住火焰的极限大于1.00h不燃烧体建筑,其屋顶保温材料不应低于B2级;其它情况,保温材料燃烧性能不应低于B1级。
(二)建筑高度小于24m时,保温材料燃烧性能应为A级或B1级。其中,当采取B1级保温材料时,每层应设置水平防火隔离带。
(三)保温材料应采取不燃材料作防护层。防护层应将保温材料完全覆盖。防护层厚度不应小于3mm。
(七)聚氨酯等保温材料来现场发泡作业时,应避开高温环境。施工工艺、工具及服装等应采取防静电方法。
(八)施工现场应设置室内外临时消火栓系统,并满足施工现场火灾扑救消防供水要求。
(四)采取金属、石材等非透明幕墙结构建筑,应设置基层墙体,其能抗住火焰的极限应符合现行防火规范相关外墙能抗住火焰的极限有关要求;玻璃幕墙窗间墙、窗槛墙、裙墙能抗住火焰的极限和防火结构应符合现行防火规范相关建筑幕墙相关要求。
(五)基层墙体内部空腔及建筑幕墙和基层墙体、窗间墙、窗槛墙及裙墙之间空间,应在每层楼板处采取防火封堵材料封堵。
4、高度小于24m建筑,其保温材料燃烧性能不应低于B2级。其中,当采取B2级保温材料时,每三层应设置水平防火隔离带。
2、高度不小于24m小于50m建筑,其保温材料燃烧性能应为A级或B1级。其中,当采取B1级保温材料时,每两层应设置水平防火隔离带。
(二)火源、热源等火灾危险源和外墙、屋顶应保持一定安全距离,并应加强对火源、热源管理。
(三)不宜在采取外保温材料墙面和屋顶上进行焊接、钻孔等施工作业。确需施工作业,应采取可靠防火保护方法,并应在施工完成后,立即将外保温材料来防护处理。
(四)电气线路不应穿过可燃外保温材料。确需穿过时,应采取穿管等防火保护方法。
第一条本暂行要求适适用于民用建筑外保温系统及外墙装饰防火设计、施工及使用。
第三条民用建筑外保温系统及外墙装饰防火设计、施工及使用,除实施本暂行要求外,还应符合国家现行标准规范相关要求。
3、高度小于24m建筑,其保温材料燃烧性能不应低于B2级。其中,当采取B2级保温材料时,每层应设置水平防火隔离带。
(三)外保温系统应采取不燃或难燃材料作防护层。防护层应将保温材料完全覆盖。首层防护层厚度不应小于6mm,其它层不应小于3mm。
(四)采取外墙外保温系统建筑,其基层墙体能抗住火焰的极限应符合现行防火规范相关要求。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公安厅、局,住房和城镇建设厅、建委,江苏、山东省建管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公安局、建设局:
为有效预防建筑外保温系统火灾事故,公安部、住房和城镇建设部联合制订了《民用建筑外保温系统及外墙装饰防火暂行要求》,现印发你们。请结合工作实际,认真落实实施。有关标准规范制修订后,按公布标准规范有关要求实施。